我国加入WTO后,为实现入世承诺,取消了对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规定,而改为备案登记制度。所有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的外贸经营者,都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。拟设立新的外贸企业的,应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,并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,再向所属地外经贸委办理备案登记。根据200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》,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按照商务部外贸司要求,对原有2002年底上线运行的“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审批系统”进行改造,形成当前的“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”。系统实现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工作的联网管理,系统分为企业端和备案端,企业从企业端进行电子申请的提交;备案端对企业提交的电子申请进行备案与打印并发放备案表,并具有对已备案的企业进行维护以及相关的统计、分析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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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贸易-电子贸易, 选择网上应用-选择网上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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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A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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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TION
注册时间:2008-11-28

